第14章

作品:《情堪

    此时边疆战事吃紧,拿到凌翊的第二封书信那会,楚暮正好奉命要赶去边疆,带一趟朝中批下的军饷。

    应付小公子要求,就这样把他带到了与二皇子分隔万里的西北。

    二人蹉跎半生,据楚暮所知,也是到后面才得以重逢安稳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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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连应x付珂的会放在番外(也许嘿嘿)

    第13章 城墙

    舟车劳顿两月,黄沙吞替了绿地,渐渐有了疆域的模样,不日也应该到了。

    付小公子可是沉默了一路,跟楚暮相比,也就是个小辈,命运坎坷、几经波折,却不得安宁,还要凭生事端,如此折腾,还要承一番刻骨锥心的丧子之痛,谁见了能不加怜惜。

    照拂了一路,楚暮觉得对意已决的人,是没必要多加劝慰的,他们该走的路,还得是他们自己走。

    初到函关,付珂就和楚暮告了别。

    又颠簸进国土的边界线,到了军营处,被路途磨得头昏脑涨的时候,倒也能看看天高地远,看看和小孩子家书里如出一辙的风光和颜色。

    朝中的繁杂事务是很磨心气的,殚精竭虑却求不到一丝宽心,楚暮现下坐到这个位置,反而越发地困惑下去。

    怕的不是自己一朝倾覆,不论是圣贤书里镌刻的道理、还是楚父穷极一生的教诲,教给楚暮的,不过是君子为国。文臣所求,是要倾尽全力去安得一方天地、开得一世太平。

    当今朝堂是在不可遏制地走下坡路了。

    储君的位置其实正正当该落在二皇子萧连应身上,但圣上迟拖着也没放出信,那就是不肯给了。

    不给,还能是谁。

    是谁都不好,据楚暮看,若是萧连应,还能有点可信。

    同窗长大,他对萧连应的本事是知根知底的。不着调了二十几年,是因为和太子关系亲近,愿意藏拙,拱手让位于人。

    每一次朝代更迭总会不可避免地带着一阵腥风血雨,几家落几家升,天下英雄如过江之鲫,都难以能在这样的风云中保得自身本心的纯澈。

    但两位皇子自懂事起就有这样不可言说的默契在此,合作得很成功。如果不是太子突然薨逝,几十年后,一君一辅,当是可以避免这场腥风血雨的。

    避免不了了,这让楚暮越算计越不安。

    楚丞相在这种风口上被调开,也不知道圣上又安的什么心,怕这个听话的刀不小心使唤不力砍错了人吗。

    一去一回少说又是半年,楚暮看着眼前开阔爽利的天地,总算真的觉到了一丝轻快。

    当是给自己放个假了,还能假公济私见见一别一年的小凌翊。

    阴差阳错地,反正这一次没有让他们见到。

    楚暮给王将军递圣书交军饷,打点上下,忙完之时,才稍稍问了问凌翊此刻当是在哪。

    王将军只说楚相赶得很不巧,凌翊被副将带到前线去了,战事吃紧,怕是很长一段时间都回不来。

    原来使团入营帐的时候,正正擦肩而过的那批出前线上战场的军队里,竟是应该会有凌翊么。

    等是等不及了,京城那边已是堆了一箩筐的事,拖不得,只能作个遗憾了。

    总有时间见面的,希望吧。

    楚暮留了一封信,想起来凌翊对他上封家书的抱怨,这次硬凑了两页的字,在最后要走的时候托给了王将军。

    主要是凌翊的信里会说很多,这让楚暮没什么好多问的。虽然知道小孩子多半也是报喜不报忧,边疆军营的条件艰苦,满满的书信里却也不曾抱怨过一句。

    问也问不出,不如叫王将军多多看顾自家小孩。

    天边黑云滚滚,身后大军压境。

    少年戎装加身,肩头的鱼鳞甲闪着清透的冷光,腰间挂的长剑出鞘三寸,高束的黑发被朔朔北风吹得飘摇,凝神望向远处猎猎翻动的玄龙旗帜。

    战鼓轰然划开一片死寂,铁骑踢蹬溅起一线泥水,箭雨簌簌顶开浓郁灰雾中第一抹苍凉的血色。

    凌翊欻地拔剑,在沙场中一往无前勇猛而上。

    金属和骨骼挡撞的一瞬咯吱作响,血肉被穿刺的可怖触感顺着剑柄直直传递过心脏,尖锐慌乱的马嘶声冲击着耳膜。

    一剑挡开面前刺过的箭矢,反手抽出一刀短刃狠扎入近身撞上来的一位敌军,刀尖猛然分离之时带出横飞的血肉,喷涌的热血染就脸侧一道刺眼的血痕。

    这一战已然拉得太长,士气一衰再衰。

    见多了战友的无常生死,便再清楚不过战场从来谈不上轻松,史书上哪一句丰功伟绩都是由万千将士的尸骨堆积托举。

    而这一场,将是最后一次置死地去搏后生的机会。

    凌翊目光灼灼,握紧了手里渗着冷意的剑柄,英朗的脸上尘沙混着血汗,而更添一丝烈性和成熟。

    视线中央的焦点是翻动的敌方军旗,略舔了舔干到发裂的嘴唇,吞进来的血腥气激起内心深处翻动的心气。

    一剑脱手在灰云翻滚的上空旋过,精准无误地刺上了敌军首领胯下的战马马腹,残影一般的身形闪过,猛地拔出长剑扭腕一挡,格开翻身下马的敌军首领反应极快的一刀,随即一脚横踹,两手并出,又一短剑劈头盖脸地斩下。

    身形快到难以想象,只能堪堪避过要害,肩头生受一剑,劈下的伤口深可见骨。看着这张陌生的年轻面孔,绷紧了脸部所有神经猛一怒吼,横刀斩过对方腰部的空挡。

    “你!是谁?!中原是没人了吗?一个毛头小子!也敢派来?”

    凌翊轻巧地一收剑又是血肉横飞,躲是躲不过了,干脆全然不避,直接反手一长剑封喉刺过,另一手短剑劈向胸膛。

    剑刃同甲胄刮擦出火光,腰部顿时被横斩过传来澎湃的剧痛,咬牙哼都没哼一声,短剑一翻又是狠决劈下踹来的大腿上。

    血肉刮擦的声音传来,眼前人身形一顿,长剑再收回时却见清亮的剑刃上滑过一丝血光。

    凌翊阴森森扯出一笑,铮地最后挡下一刀,看到对方的喉间正喷薄出源源不断的鲜血。

    曲腿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压着人猛倒在满是腥臭血液混着泥水的土地上,激起一圈矮矮的水花。

    凌翊吃力地喘着气,站起身来,腰间的伤口在喷涌出热血。他俯视着敌军首领此时瞪到极致的眼睛,活像个阴曹地府里爬上来的恶鬼。

    但没有分毫惧意,沙哑道,

    “毛头小子怎么了,杀你,足够了。”

    边境的捷报在第二年开春的时候飞跃了万里的疆土,为皇城添了许久不见的喜讯。

    而在朝堂之上宣告军功榜之时,那位名列榜首的新起之秀在大臣里一石激起千层浪。

    年轻,榜上明明白白地标着年方十九,但这番一战成名,放眼古今也挑不出几个来。

    眼生,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公子,或者是半路杀出来的草根将才也未可知,那可更令人佩服。

    功高,据说一剑斩了敌军首领的项上人头,定了最后一战的胜局,这捷报,他是功不可没。

    议论纷纷之时,高座上的皇帝饶有兴致地出声,

    “这凌翊,朕可记得是楚爱卿早年间收的义子。”

    楚暮眼看着躲不住,站了出来,俯身一礼,

    “回陛下,确是犬子。”

    堂下稍起议论,楚暮巍然不动。

    “哈哈哈哈哈不错,赏。”皇帝如此道,“朕看着,楚相这位义子,可是大才,必将有好一番功绩。”

    楚暮捉不透这番话,只得谦道,“陛下过奖,犬子尚小,还需历练。”

    下了朝,楚暮还是难得地开心着。

    不论朝上是怎么一番形势,处境又是怎么一番险恶,总之小孩子的功绩是真的,年轻有为是真的,前途无量是真的。

    该夸,该奖,该狠狠地为着小孩子骄傲。

    楚暮回家便开始张罗着接风宴。楚丞相对这样的仪式一向不很在意,这回可是破天荒,悉心对待着。

    备了一溜的接风礼,几乎要把楚府的库房淘个遍。金银玉器、瓷器珠宝、书画墨砚、刀剑绸缎……喜滋滋地直到迎凌翊归来的前一天都在往里面添东西,放也放不够。

    第二日卯时,楚暮便在城门上够头往下望了。

    在京城门上的天光破开第一缕晨色的时候,就能远远瞧见一队装备齐全身着甲胄的士兵蜿蜒着朝这边行来。

    已然快三年未见了。

    自诩父子关系还不错的楚暮,实在也很想念这个儿子了,很想念凌翊。

    本来还想多给凌翊置办一两身衣裳,但他发觉自己知道的尺寸,还是那个十五六岁少年的身形,就只得作罢。

    望着远处的黑线渐渐放大,楚暮就在忍不住想小孩子现在该长成什么样子了。

    更高一点?会不会瘦一点?会黑一点点吗?力气肯定是更大了吧?打仗是会需要更壮一点的吧?还会像书信里那样嘴甜了吗?总要更沉稳一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