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作品:《花鸟屿和陆老板》 沈殊打趣:“你太招蜂引蝶了,我得想个办法把你藏起来。”
陆春棠又脸红了:“乱讲,他们是看我一个男人还吃这个,觉得奇怪。”
“我乱说?暗恋你的都能从海边排到新风小学门口。”
“不可能,我……”陆春棠顿了顿,“离异又有孩子,别人躲都来不及。”
沈殊耸肩,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他觉得陆春棠就这么一直后知后觉下去也挺好。
陆春棠捧着糖有点不好意思,但又打从心底里高兴,是从未有过的美好体验,
他哼起不成调的歌,晚风把歌声播撒在小路上。
沈殊微微撇过脸,看到陆春棠的表情——因为自己而生动鲜活。
沈殊觉得自己很虚伪,他一方面希望陆春棠能多尝试点新东西,一方面又希望永远他维持现状,永远不要发现自己的魅力。
这样全世界就只他一人,能永远独享这份宝藏。
市场除了卖吃的,还有各种小摊出售手工饰品,耳环耳坠戒指各色不等。
沈殊在摊子前挑来挑去,对一副海棠花样式的耳坠爱不释手,店主姑娘说这副都卖完了,他手里的是样品不售卖,沈殊就绞尽脑汁说了一箩筐好话,哄那姑娘开心,最后店主总算是答应把那副耳坠卖给他。
陆春棠围观了全程,面色很不好看。
沈殊把耳坠放在手心里摊到他面前问:“怎么样?”
“很漂亮,你这么用心,人家肯定喜欢。”
沈殊笑笑没解释,只推着他双肩,把他带到一面圆镜子前,摸上他耳朵。
陆春棠左耳垂上有个洞,这是沈殊不久之前发现的,不过大概是因为很久不戴,现在洞都几乎堵上了。
沈殊一边调整方向一边问他:“什么时候打的耳洞?”
陆春棠想了想:“大学时候,后来结婚阿珝觉得怪,我就不戴了。”
沈殊从耳廓摸到耳垂,停在耳垂来回拨弄,像孩子对待新玩具一样爱不释手。
陆春棠觉得耳垂很舒服,但又有点羞耻,忍住了想蹭的心情,手指悄悄蜷缩起来。
沈殊扶着他肩,把他带到镜子前,又把海棠耳坠比上他耳朵。
海棠花开得鲜艳,在镜子里一晃一晃的。
沈殊弯腰,凑到陆春棠耳朵边小声说:“你说得对,我这么用心,人家肯定喜欢。”
陆春棠觉得有点痒,就把脸挪开了一点,没想到沈殊突然从背后抱住他腰,让他不能动。
像是有预感一样,陆春棠的心狂跳起来。
沈殊说:“春棠,你要多尝试一些自己没做过的事情。”
他停顿了一下,发现陆春棠没听懂,就帮他把有些跑散的头发扎好,撩到耳后:“比如,和我谈恋爱。”。”
第22章 化雨
沈殊的告白让陆春棠吓了一大跳。
但也没有特别反感,细品起来,好像还有那么一点点——兴奋。
陆春棠是有点守旧,但好歹是结过婚有经验的,而且爱情这东西有时候面对有些人,是会有心灵感应的。
从沈殊拿着耳环贴近他的那刻起,陆春棠全身的细胞都开始颤栗。
沈殊的呼吸贴着他耳朵,手臂环住他腰传来滚烫的温度,连紧绷的大腿形状陆春棠都能隔着衣服清楚感受到。
他没有躲开。
这和面对赵书庭时候的感觉是很不同的。
赵书庭的单刀直入除了带给陆春棠无奈和抗拒,没有其他任何感觉。但是沈殊,他像是疾驰的马蹄伴着春风化雨,磊落又温柔地奔向你。
陆春棠无法漠视,无法回避,也无法在这一刻继续思考。
他不知所措,热意从耳根蔓延到脖子。
爱不爱尚且不好说,到陆春棠这年纪早就没了为爱奋不顾身的冲动,何况他离异且是同性,此时此刻绝不可能轻易就答应。
沈殊点到即止,去付了耳环的钱把东西放在陆春棠手心,轻轻包裹起来。
“你可以不答应我,可以吊着我,但我不会放弃的。”
“你太好了,值得更好的人。比如我。”
陆春棠很想反驳说自己没那么好,至少没沈殊以为的那么好。
但沈殊的表情写满了毋庸置疑,好像在说:我堂堂一个人民教师又怎么会撒谎?
他如此自信,让陆春棠也忍不住跟着高兴起来。
往后的日子,再回忆那天晚上后半段发生的事,陆春棠几乎是失忆的,怎么回去的,说了什么,连怎么躺下的他都完全不记得了,只知道浑浑噩噩从枕头底下掏出手机看时间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三点了,而他第二天一大早还要去车站接茉莉。
陆春棠把毯子盖过头顶开始数羊。
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沈殊好像喜欢吃羊肉……四只羊、五只羊……刚才家门口沈殊好像让他别有压力,说他反正有的是时间,也有的是耐心,能陪自己在这儿耗着。
那能耗多久呢?以后呢?
外面的世界这么广阔,沈殊无牵无挂,年纪还轻,家也不在岛上,还有茉莉尚不知道这件事,知道以后不知道会作何感想,邻居们……
陆春棠长叹一口气,掀了毯子瞪天花板。
他侧身透过阳台玻璃窗,看对面漆黑一片。
陆春棠有点生气。他气沈殊往湖心里投了颗石子就不管了,自己和没事人一样睡得稳如泰山。
凭什么?
他甚至恶作剧地想给沈殊打电话,好让他陪自己一起失眠,但理智最终占了上风。
第二天一早,陆春棠挂着两个熊猫眼地出门,发现沈殊已经神清气爽地在门口和邻居聊天了。
“早。”看见他——和左耳上的海棠花,沈殊笑眯眯露出两排门牙。
陆春棠猜他那口牙可能是烤瓷的,否则不会白到晃眼。
茉莉坐下午的大巴回来,集散点在月老庙门口,他们还有足够时间可以厮混。
月老庙是花鸟屿的景点,听说很灵验,很多非岛上的原住民都慕名而来,庙里也供奉了观音,一些零零散散的香客会来这里求子。
庙宇周围为了做生意,搭了很多小铺子,有射击的,玩扭蛋的,还有抓娃娃的,射击游戏的大奖是只肥猫,长得和逐渐发福的小二很像,陆春棠盯了好一会儿,沈殊以为他要玩,就准备掏钱买十发子弹。
陆春棠赶紧阻止他,那些东西他从来不带茉莉玩,因为一看就很唬人,他不想让好不容易挣来的钱打水漂。
沈殊拍拍他手,在老板给的三杆长枪里挑了一把。
“看好了哈。”他干脆利落地摆出姿势,先试了一发,对面牌子应声而落。
陆春棠觉得心脏提到了嗓子眼,但很快他发现沈殊连紧张的机会都不给他——九发连射不带喘气,每发都是百分百命中。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店主的脸色很不好看,二十发结束后,小铺子墙上的战利品将无一幸免。
可惜,最后一发卡壳了,没打出去,围观群众发出一阵惋惜。沈殊耸耸肩,和店主叽叽咕咕半天。
除了那只大猫他什么都没要。
陆春棠一个大男人抱着大猫,在月老庙门口接受众人的洗礼,来往小孩都羡慕地看他,他忽然有点不知所措起来。
“赔给你的,开心么?”
陆春棠没懂,沈殊指了指他下眼睑的位置:“没睡好吧?我的错。”
陆春棠条件反射用手去遮,并狠狠瞪了他一眼,只可惜这一眼在沈殊看起来也实在是没什么威慑力,反而像是猫抓似的,在他心尖儿上勾了一下。
沈殊想,怎么会有人觉得陆春棠无趣呢,他明明是这个世界上最有趣的存在了。
过了一会儿陆春棠说:“谢谢你,我很喜欢。”
沈殊指指身后的庙:“谢倒是不用了,我等你哪天陪我进去。”
“好。”陆春棠满口答应。
沈殊诧异:“你不问问我去干嘛?”
陆春棠非常乖巧地重复:“你去干嘛?”
沈殊笑说:“去庙里肯定是求签啊,求的什么签嘛……你说呢?”
陆春棠撇嘴,眼神飘来飘去。
等大巴的时候,沈殊去买了两杯喝的,回来一看,陆春棠像个小孩一样乖乖坐在公交站,他把下巴搁在玩偶上磨蹭,眷恋的样子让沈殊恨不得自己变成那只大猫。
他把绿豆冰贴上陆春棠的脸,吓了他一大跳。
“很喜欢?”沈殊问他。
“嗯!毛很软很舒服。”
“我也很软,你要不要试试?”沈殊靠在站牌上痞里痞气开黄腔,陆春棠没懂,眨巴着眼看他。边上有几个刚才观战的女生对着他们指指点点,围在一起咬耳朵偷笑。
沈殊看看她们,再看看陆春棠,只能在心里叹气。
“你枪法很准哦。”陆春棠忽然问,“刚才有点帅。”
在沈殊印象里,陆春棠以前不是说他会做菜,就是表扬他辫子扎得好,老实又客观的夸法,这次用“帅”这么个不具象的词,反而让他格外得意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