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幸福额度(大修)

    杜孝之一走,余时中立刻离开他的高级公寓,像兔子逃离狼窝~.91i.cc似的,一秒钟也不想多待。

    他本来想去公司,却被一早接到杜先生请假电话的华经理语重心长得劝回去多休息,好像他病得多严重,也不晓得杜先生是怎幺跟他说的。

    余时中正赌气着,夏仁韵就打了通电话过来,问他要不要去他开的店试试新菜式。

    余时中刚刚那顿早午餐吃的不尴不尬的,这会肯定没有什幺胃口,夏仁韵听他吃过了也没关係,就说晚上要带打包送到他家门口,要他空着肚子等着。

    回到家休息了一阵子,余时中趴在沙发上觉得后臀还是火辣辣的,又擦了一次杜先生的家庭医师开给他的药膏,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提不起劲,心底却空蕩蕩的直发虚。

    今早给杜先生一搅和,万成那幺精明的人,肯定起疑了。

    说起万成这个人,他认识他跟认识大哥差不多是一样长的时间,对他算是很熟悉,只是一直不同大哥那般亲密,其实万成待他极好,余时中也说不上来是为什幺。

    他知道万成的背景很不简单,万家在北都好几代都是体制内的高官,跟高秀明这种家底殷实的商家子弟不太一样,只是万成并没有参与家业,而是选择读医,而他跟高秀明从小学时期就是同学,十几二十年下来交情甚笃,也就是说那两个人之间是没有秘密的。

    他是不怕万成的,只是顾忌着大哥,犹豫来思虑去,最后还是决定打一通电话给万成,对面响了半天才接通,他正觉得奇怪,没想到对方一开口,竟然不是万成的声音。

    「你在哪里?」

    余时中呆愣得咀嚼着这温润的声音,心思都不晓得飞去哪了:「喔,家里……大哥、你……?」

    「万成说昨天一整天都连络不到你,你去哪里了?」

    余时中滚动乾涩的嗓子,大脑像是年久失修的机器,支吾得拼凑着措辞,连自己都觉得彆足:「我……手机没电了,我昨天在朋友的店里,忙了一天没注意手机……今天早上才开了机。」

    「嗯。」高秀明的声音听不出来相信了没:「哪个朋友,忙到这幺晚,还在人家家睡了一晚吗?」

    余时中其实不太会说谎,好在不是面对面跟大哥说话,眼神闪了闪,道:「对,就在他店里睡了一晚。」至于那个朋友是谁……:「他是我上次跟你讲的开餐厅的朋友,也是我的邻居。」

    「是吗。」高秀明道:「所以早上帮你接电话的人就是他了?」

    余时中连忙点头:「恩。」

    本以为事情结束了,谁想高秀明一开口又是炸弹:「为什幺我听丁香说,他看到你跟杜孝之的人有接触,这是怎幺回事?」

    「什幺、」高秀明猛然一问,余时中脑袋就转筋了,他晕呼呼得想着到底是被看到了什幺?

    「余时中,你明明知道姓杜的看不得丁香待在我身边,你还跟他牵扯不清什幺?你忘记他在东湾的开幕会上对你说了什幺吗,你是真听不懂还是装不懂?非要把自己的档次降到那一种层次的人你才高兴?」

    高秀明讲话的语调不是很快,声音更是温文儒雅,但语气中的抑扬顿挫,余时中怎幺会听不出他的怒气:「我花钱让你读书不是让你学会跟流氓打交道的!」

    东湾……余时中茫然得思索着关于这个地方的记忆,对了,高秀明这幺一提醒,余时中才想起来杜孝之第一次跟他讲话就是在东湾的一家複合式娱乐城的开幕会,还让手下递了一张名片给他,一回家就给高秀明撕成两半扔了。

    自从那次见面之后,即使名片已经撕毁,杜先生不晓得透过什幺方式得知了他的手机号码,派了下属联繫过他一次,内容大致上是:如果他有任何困难都可以联繫回去。

    「你知道我在讲什幺,我知道你现在不让我管了,但只要你还待在我底下一天,就不准跟他私下往来,檯面上的也不准!」

    余时中温顺得听着大哥发怒,一声不吭。

    似乎察觉到自己说的话太锐利,高秀明稍微把音量放低。

    「clock,我也是为你好,杜孝之的背景骯髒得很,他能做出的手段绝对不在你能想像的範畴,你又老是不让人省心,我是不希望你受伤。」

    高秀明缓了缓语气,饱含真心实意的担忧:「丁香刚出院没多久,情绪不大好,前天在圆环那又刚好遇到杜孝之的人……他这几天心情不好,居然说你跟杜孝之其实早就暗中有联繫,还说你一直瞒着我。」

    高秀明说道这里的时候突然顿了一下,似乎是说不下去了,没多久又温声道:「我知道他是乱说的,你有晓得他跟杜孝之有仇,我也知道你最听话了,他说的话我就不放在心上,你自己注意点,别再让我听到同样的话。」

    「嗯。」余时中悄声答应道。

    高秀明把话说完后,两人之间就出现短暂的沉默,余时中觉得该换他说点话去填补这段的空白,一开口,才察觉自己的声音有多沙哑:「对不起,丁香的情况还好吗,他身体才刚好又……没发生什幺事吧?」

    果然讲到丁香的事,大哥就会全心全力,格外温柔:「有我在,哪能让他受伤。也是他莽撞,明明没什幺事,平时性子最软的,脾气一上来我也拦不住,回去我安慰了一下,就没事了。」

    他叹息道:「算了,他心情也不好……总归是姓杜的狼心狗肺,他不懂丁香的好就算了,还见不得别人对他好。这都什幺噁心的逻辑?照他这种出身的人,丁香跟着他不知道暗自磕碰了多少委屈,就是看準他一个音乐家性子善良温顺,吃定丁香一旦认定了谁就会死心塌地得对他好。」

    听到这句话,余时中眼珠瞬间亮了亮,又恢复一片黯淡。

    高秀明柔声道:「clock,我知道最近事情比较多,疏忽了你。你看什幺时候有空,我和丁香约你一起吃个饭,我们一家三个人好好坐下来聊聊,有什幺事大家一起分担,还是像以前一样,好不好?」

    一家人,以前你说的家人明明只有我跟你啊……为什幺和最亲密的人讲完电话后,只剩下空虚和惆怅。

    余时中在心中哽咽,他没有忘记时过境迁的残酷,当年他父亲自杀前的模样永远历历在目,无时无刻得警惕他。

    父亲那张近乎跟他一模一样的脸孔,仅仅一个晚上就苍老了十岁,余时中还记得父亲是用什幺样表情,恋恋不捨得拔下无名指上那圈象徵与母亲共享余生的缘分,又是用什幺样的语气,坚决得把戒指塞进他颤抖不已的手中,交代他代替他保护好。

    余时中痛恨过那个让他们家跌进地狱深渊的男人,他痛恨过自己的无力,也痛恨过命运的无情。

    从美满的家庭,幸福的生活,到相依为命的母亲,为什幺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得剥夺他拥有的美好。

    都是那个男人!那个踩着他父亲的尸骨端坐在海城最高位的男人!他恨死他了。

    万念俱灰之下,他不是没想过要跟随他父亲的后尘,但尚未履行他们父子间的承诺之前,他没有脸去见他,他还有爱他的母亲还留在这世上,他怎幺能够自私得逃走。

    而这个时候高秀明伸出的援手,就如同天使的曙光,照亮他晦暗的心。

    在脆弱匮乏之际,只要一点点温暖,就能修补他心底丑恶的寒疮;只要一点点抚慰,就能癒合他摔成零碎的希望。

    更何况高秀明是真心诚意得照顾他,送他回学校读书,给他少爷的待遇,甚至把他当家人一般疼爱。

    即使这些举动对高秀明来说好比捡一只小狗回家,但对余时中而言,高秀明就是他的神,为流离失所的他重新建造一个平静而安宁的世界,而那里只有高秀明跟他,两个人。

    直到丁香的出现。

    余时中隐隐约约记得,曾经有一个男人对他说过:幸福是短暂的,而痛苦却是一生。

    是不是每个人一生中的幸福都有额度,他太早就挥霍殆尽,只能痛苦得过完负债的余生。

    「……clock?你有在听吗?」

    余时中连忙回神,对着话筒道:「抱歉,大哥你刚说什幺?」

    对方叹了一口气,对青年的恍神莫可奈何:「万成说上次看到你气色不大好,听说你气喘又犯了?你回来吧,把工作辞掉,跟丁香一起待在宅子里好好休息一阵子,别跟身体过不去。」

    看,就是这样的温柔,总是吹得他心头空蕩蕩,好似春天尾巴的风,甩过无蹤,又暖又不踏实。

    「我的身体没有那幺虚弱的,工作也不是很辛苦。」余时中避重就轻,没有正面答覆他。

    「你这孩子……」高秀明不再说什幺:「下次让万成帮你做个体检,别再找不到人了。」

    挂断电话,余时中就迷迷糊糊地趴在沙发上睡着了,直到傍晚夏仁韵来按他家的门铃。

    夏仁韵今日一改平常衬衫牛仔裤的学生装扮,穿上了中规中矩的西装,最讨厌被束缚的他竟然还繫了领带,撇除上面卡通人物的图案,倒煞有其事像个正经的白领菁英。

    夏仁韵的长相偏阴柔,尤其那双斜挑的笑眼极妩媚,他身材纤瘦,要不是骨架大又长得高,以及曾经亲身体验过被他的怪力单臂扛起来,那张巴掌大的小脸蛋还真不会输电视上的女明星。

    不过就凭他那吊儿锒铛、玩物丧志的腐败表情,也是白搭。

    「唉呦,怎幺睡眼惺忪的,都几点了?」夏少爷自来熟的走进他家的客厅,把手中的保温袋一个个拆开。

    余时中被食物香勾引的人清醒了一大半,东张西望得看着夏仁韵带了什幺好料来给他。

    夏仁韵边摆食边亏他:「哎、我说你饭都吃到哪了,怎幺,吃个饭还抢不过一个弹钢琴的?」

    「……」余时中差点忘了,他曾经在一次醉酒后,不小心把丁香跟大哥的事情抱怨给夏仁韵听。

    夏仁韵当时听完的隔天就认真得问他:「你喜欢你那个大哥啊?」

    余时中两根眉毛都缩在一起,理所当然道:「当然喜欢啊,大哥对我很好。」

    夏仁韵抽抽嘴角:「不是那种喜欢,不是对亲人,是对爱人的那种喜欢。」

    余时中就茫然了:「什幺爱人?不对啊,他是我大哥啊。」

    夏仁韵耸耸肩,决定去查查那位丁香到底是怎样国色天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个弹钢琴的音乐才子,长相嘛,的确挺动人的,只是跟余时中的气质完全不同,他是绝对不会把两个人混淆的。

    见余时中没有理他,夏仁韵只好再接再厉:「我去过他的演奏会一次,之前朋友给的票,听说还一票难求,但果然名不虚传。」他啧啧两声:「那白嫩嫩的小身版往钢琴座上一摆,大头灯一下真要比女人还水灵,连我看着都心痒难耐,可惜名花有主了。」

    余时中捞过一盘蜂蜜烧鱼,刺也没挑就往嘴里塞。

    夏仁韵不知道是偏要噎他还是怕他被鱼刺鲠到:「不过为博美人一笑,千金也值,就是不知道你大哥肯不肯放人,我也不求多,一宿芳泽浅尝即可。」

    「别这样说丁少。」余时中放下筷子,不悦得斥责。

    「还真是护得牢,你大哥到底都给你吃什幺药,给人作嫁衣还要铺洞房,你可知道你大哥当宝一样捧着的人儿以前可是……哎、哎,好啦别瞪我,当我什幺都没说。」语罢,在嘴巴前拉上拉鍊。

    夏仁韵似乎真的是来找他评鉴新菜色的,见他每样都吃得欢快,便一道道问他感想,问完一轮才知道,余时中这吃货根本不挑嘴的。

    「没有啊,我讨厌喝牛奶。」余时中撇撇嘴。

    收拾乾净后,夏仁韵仍没有要走的意思,一米八多的身子像趴趴熊一样趴在客厅的小茶几上,余时中甚少有朋友,之前大学的同学毕业后也几乎没联络了,而现在似乎只有夏仁韵一个算的上是正经的朋友。

    「我劝你能尽早脱身就脱身。」夏仁韵突然道。

    余时中愣了一下,才恍然他在说什幺,立刻胀红了脸,这是什幺意思,他看起来就一副刚被人搞过的样子吗。

    「你看看你一个前途无量的大好青年,整天给一个男人折腾得衣带渐宽,你是不是该考虑一下跟我说白了,别看我整天打滚花丛,其实不小心也是有一点后台的。」他瞇着眼道:「我看你也不像喜欢男的。」

    余时中觉得难堪,闷闷不乐道:「你看得出来?」

    「你这小脸残花败柳的,不是被人强的就是被卖了,明眼人谁看不出来。」

    余时中暗自一惊,僵硬得问他:「看出来什幺?」

    夏仁韵微微一笑,道:「你不知道男人都有养成的毛病吗?像是养狗,养马,养车啦,男人最喜欢从最原本的样子开始养,挑好苗子再配种出最优秀的基因,一出生就用自己的喜好来餵养,吃自己餵的食物,喝自己餵的水,最后调教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余时中压根没听懂话题怎幺突然说到这个份上。

    「又或着……」夏仁韵突然坐正起来,用食指挑起余时中的下巴:「重新养成一只可怜的弃猫,看他摔在自己的怀里不断挣扎,残喘,渐渐丧失斗志,最后粉身碎骨,再一片片按照自己的喜好拼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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