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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吾宁爱与憎

    的食物,原来是鱼、肉、蛋做出一“红苕”,也有人称之为“红萝卜”。“红苕”营养丰富却不腻,美味可口。朱厚聪吃着“红苕”进京做了皇帝。朱厚聪基后,即为嘉靖。詹多奉命进京为皇帝做菜,他对红苕加以改进,更名为“蟠龙菜”,即蟠龙所食之菜,嘉靖吃了新的“蟠龙菜”后,赞不绝口,命人记入宫中食谱。从此“蟠龙菜”便成了明宫佳肴。而到现在,它已成为过年时钟祥每家每户饭桌上都能见到的传统特色菜。

    我总不可能和他讲菜的来历吧。

    “那叫盘龙菜。将鲜肉、鲜鱼、鲜蛋、上等淀粉、食盐、味精、葱、姜合拌。有三种做法,一蒸:切薄片装碗,上笼蒸半小时,吃时另酌酱油、醋。二炸:切一分厚的片上浆,大热油落锅,炸成金黄色起锅,吃时另酌酱油、醋。三溜:切薄片,温油温热后下芡。”我只能说做法。

    “难怪看起来只是红薯,另一道呢?”他的眼神充满了好奇。

    “沔阳三蒸。即蒸青鱼、蒸猪肉、蒸蔬菜。”

    在民间有一个传说,说“沔阳三蒸”起源于元末农民起义领袖陈友谅。他主管后勤的罗娘娘,体察军情:起义军常行军打仗吃夹生饭、盐水菜,多有患消化道病症者。她从民间学来蒸菜法,以鱼藕青菜拌大米粉末而蒸,再辅以佐料,其味醇香可口。起义军吃上这样的好饭菜后,士气大振.常打胜仗,柴桑一战,大挫元军,促成了陈友谅在九江称王之举。

    “为何对此起兴?”我很纳闷。

    “在堇月楼的菜谱上,这并非寻常人可点。”他的目光变得深邃。

    vip制?孔雀,我被你害惨了!我把菜的做法都说得那么详细,他会怎么想我?我伸手拿了碗月露饮,浅啜,品起来清冽绵甜,色若月之清辉。配着碟中小点,我细细品尝,全然不理会他。

    “明日我们起程去碧水国。”他看着我,轻语。

    沉默。

    “我先去处理一些事。”放下我,起身而去。

    我只专心的吃,良久,我轻语,“没人?”

    “没。”

    “带我走,”我顿了顿:“悄悄地。”不知为什么,我不愿伤害这里的人。

    凌玉,我有我该做的事。相遇,只是偶然。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看文,好高兴!

    有留言那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谢谢!

    这章终于完了。下个星期天再更新。

    我下个星期六教师证考试,书还没看呢。

    第21章习剑

    剑,在我看来是兵器之首。记得曾有人说:剑是凶器,剑术是杀人的伎俩,无论用怎样华丽的语言去掩饰,这也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而父王所谓的宫廷秘术居然就是剑术,但眼前这位教我剑术的人,竟然说我不能杀人,这套剑法不是用来杀人的。

    因为我已经有了师父,所以我一直回避这个称谓。他是当今的国师,已故爷爷的弟弟--绯炎月。

    在我眼里他是个很冷漠的人,不是外冷内热,而是彻底的淡漠一切。我有时很怀疑,这样的人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可是,他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我只能感慨,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他那如鸽血石般的双眼,用漠然的眼神看着我。

    我对上他的目光,没有任何情绪。我眼里只有他如红莲之炎的秀发,轻舞风扬。

    我的视线开始模糊,不久便完全失去知觉。

    等我开始有意识时,却惊异于现在的状态,只有意识,没有形体。可是又区别于灵魂出壳。正当我疑惑不解时,有一种声音告诉我,我将在梦中习剑。

    原来是梦啊。

    与其说是声音,不如说是意识的交流。他告诉我这种剑术学成之后,比传说中的御剑术还要厉害百倍。可惜只能用此种意识交流,非我皇家血统则不能沟通心灵。但也并非有皇家血统就可以学,还必须忍受因习此剑术引起的负作用。就是练习者内心深处,最悲惨的记忆将被唤起,若意志不坚定会自杀。

    我不以为然,经都经历过了,还会被回忆打倒?

    可是事实证明,回忆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原因在于它具有极不可靠性。它给于曾经的美好更多的修饰,留下最残酷的一面加在人最不堪的回首。

    在学剑的同时,我承受着记忆附上的痛苦。不能言说的痛苦,才是真正的痛苦。我只能逼迫自己不要去想,告诉自己总有一天不用逃避它。但是,不是现在……

    直到,有一天,我把习剑时发生的一切,尽数全倾得向某人坦露时,我才明白,原来心中最隐蔽的事,只可说给至爱听。

    每日,清醒的时候很有限,除了生理需求外,所有的时间都在练习。一开始,我很怕炎月用类似催眠的手段套我的话,可是后来发现是我多虑了,他压根地儿的不在意我。

    这样的日子过得很悠闲,我很无情的忽视出现在我意识里,曾经发生过的丑陋。

    随着我清醒的时候不断增多,我已经明白离我出师不远了。

    在我清醒时,最喜欢的,莫过于凝视那抹炎红。他的表情那么清冷,这样的人,要是有在意的人,那人该多么幸福啊!我那时甚至奢希于他的关注。当时,我没有想到,人都有爱的能力,可是不懂怎么爱与不能爱,到底有多大区别呢?

    一日,我发现我连睡觉的迹象都没有时,炎月说,我出师了。拜别他以后,我急速赶往水月洞天,比起心月殿,我更喜欢儿时住的。这里没有心月殿的富丽堂皇,有的是我最爱的清雅。“芳,你在么?”“在。”“我们比试一下,如何?”我迫不急待的想试验我的武艺,而我心中的绝顶高手只有他。

    然而,结果让我失望,竟然是平手。我的预计是输的,看来他根本无意与我切磋。我也不想难为他。

    “你的眼睛很美。”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给吓到了。

    接下来,我问了他府里的近况。在我正式发现他的存在意义后,我觉得套他的话,比跑一趟孔府更划得来。

    不过,不去孔府还真不行,我真正的父亲,也就是当今皇帝竟然要我进御学院上文化课。我能学什么?权术?文法?琴棋书画?饶了我吧。

    这种好差事,我当然义不容辞的推给了孔雀。我相信他肯定乐于接受,毕竟不管在哪方面都对他有百利。唯一的害处就是要随时顶着欺君之罪。

    反正,他已经答应了,只是,关于眼睛的颜色问题,还没想到办法。我的瞳色是透亮的粉红(颜色对比美少女战士中小小兔的头发和眼睛),在这里叫作绯。孔雀还说,即使在历代皇族中,也只有我的是绯色。对了,所有成年皇族的眼睛都是红色呢。静王的是水红色。而孔雀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