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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吾宁爱与憎

    是那些虫子却怎么也近不得我身。他问我怎么会有他弟弟的金翅耳环。事情就是这样。”

    “完了?”

    “后来,银鸠来了,他就象消失了一样。我把经过告诉银鸠后,他告诉我那家伙很可能是蛊王。金木水石土五毒之外,最邪恶的蛊毒。还说,幸亏我有镇蛊之宝——金翅耳环。即使是最毒的蛊母也奈何不了我。”

    “那还真该感谢蓝采冰,不如我们邀他一起吃顿大餐?”孔雀一副看笑话的表情说。

    “无所谓,反正是你做东。”明知我不想和他有任何瓜葛,还这样说。我心里把孔雀从头到脚鄙视了一遍。

    “那我们去国学馆接他吧,他看到你一定很高兴,说不定又会搬回来和你住。你走后他可是一直住国学馆的。”

    拜托,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头疼……

    作者有话要说:

    若我按照顺序具体的写如何出山,相信我自己都写得乏味,更别提有人会看,不如把一些精彩的细节留到后文揭示。

    第18章不想遇见的重逢

    国学院是一幢三层重檐歇山顶建筑,水兰色的基调给人沉静的美感。看着那些下学的莘莘学子,不觉就想起昔日在月樱学院的我们,那真是一段无忧的岁月啊。可也正是这看似平静的景象,才最可能潜有暗流。

    “形貌变化不少,笑得好诡异,来接我么,还记得我?”身着蓝衣的俊美少年,皱眉问到。我真的不想见到你啊,我心里哭诉。

    “这位是我朋友,他听说你在国学院里出类拔璀,想来看下是何等才俊。”孔雀,我说的算是实话吧。

    “哪里,一般了。”蓝采冰淡淡的说。

    “在下只想请阁下吃顿便饭,别无他意。”孔雀入戏还真快。

    “不如,我们去堇月楼。”我真的很饿了。

    我在孔雀的带领下,不急不徐的前进,还跟采冰并肩,难受啊。要是我识路的话,早就施展绝世之轻功——凤舞。虽然师父教我最上乘的轻功,只为能更好的在绝境之处采药。

    在我的能耐极限之前,终于来到了堇月楼。

    我要了份椰奶西米露,奶酪西瓜汁;孔雀点了盘龙菜,沔阳三蒸;采冰只要了一碗八宝玉露。

    孔雀还是和以前一样是鄂菜的忠实支持者,曾说鄂菜比不过后起之秀就算了,竟然还如此默默无闻。

    我虽然比较喜爱川粤菜系,但对鄂菜也是有感情的,想来孔雀肯定想在此复兴鄂菜。毕竟这里对事物的烹饪还处于很低级的层次,具体说来就是只要熟了,有一般的味道即可。全然不知色香味形器的重要。

    “你觉不觉得,有一束很强烈的视线?”我狼吞虎咽吃完后,用手指敲打桌面,借国际电报通用的莫尔斯密码发问。

    “你想怎么做?”孔雀眯起眼,含笑回应。

    “送羊入虎口。”我擦擦嘴,不经意的敲击答道。

    我起身,走过采冰身边,告诉他我有事先行一步。我慢条斯理的走着,完全不知自己走到哪了,只知往人烟稀少,地处偏僻的地方前行。在看不到行人时,我才放胆使用凤舞。终于,走到了死胡同,我对苏芳说:“除非我要求,不管发生什么都别管我。”

    无声的沉默,是暗许。

    “不打算再走了?”魅惑的磁性声音,配合无匹的美貌,外加飘逸的水蓝长发,再衬着他那比例完美的身段,我的心里只有四个字:人间绝色。但是,看多了就没啥感觉了,孔雀他们也是很美的。

    “公子说笑了,在下只是迷路了。”这是个大实话。不过,不得不承认他的武功很高,比我预计的要早追过来。

    “不知你想去哪呢?”蓝发少年一只手撑在墙上,而我背靠着墙。他将身体倾向我,另一只手抚着我的脸颊,慢慢的滑向我的下巴,轻轻的抬起它,“成为我的禁脔吧。”他的笑容如此邪媚。

    “原因?”我就是为了探知这人跟踪我的目的而来,但万万没想到是这个答案。

    “你说呢,弦月。”他的唇几乎触到我的皮肤。

    竟然知道我的名字,不知是否知道我的身份,不大可能,只有血亲挚友才知道,我还没到10岁没有封号,在这之前连弦月是静王之子都还是个秘密。命名时只有父王和皇上在,就除了采冰是个知道我身份的例外,这个人……

    “就算是现在这样,你的眼睛也没有在看我,你说我该怎么对待你,好缓解我4年的相思之苦。”他虽然是笑着说的,可是他眼睛里的流光却告诉我,他不是在开玩笑。

    似曾相识。

    “记不起来也不要紧,我会让你慢慢想起来的。你的轻功固然绝妙,可也不过是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可人儿。”他闭上眼,轻柔的吮吸我的双唇。而我望着他卷翘的长睫,想着苏芳的武功看来比他高,他都没发现苏芳的存在。要不是还不知道他的身份,我早就要苏芳解决他了。

    “就连这样你还能想别的,我到底该拿你怎么办呢?”他的声音透着愠怒。

    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时,只觉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作者有话要说:

    自己给自己打气,加油!

    自娱自乐,坚持写下去,不可以丢坑。

    流尘啊,你的坑啥时填啊?

    第19章过往云烟

    醒来时,发现衣服已经换成半透明的绯纺,身处华丽的圆形暖床,四周有垂下来的帏绸。我努力感受自己的身体,看看那里是否有不适感。

    “放心,我从来不对昏迷的人行不轨之事。”调笑的口吻,炙热的眼神,你叫我怎么放心?如你所言,现在的我最危险。

    这就是所谓的自做孽,不可活。

    思量着身上有什么药可以让自己昏过去,接着马上失望的记起身上连颗药渣都没有呢。这可不是个好习惯,以后看来得多准备些。

    然后继续寻思,虽然古人都早熟,12岁就可以结婚了,可我这副身体才7岁,硬要说的话也最多和现代14岁的生理差不多。要是发生什么,应该会很痛吧。

    当我回过神来,才觉得一双不辨喜怒的探究美眸,一直望着我,冰蓝的颜色让人沉醉。

    记得在这个大陆,当眼睛和头发的颜色一致时,说明三点:他起码是世家;武功很高;已成年(12岁)。

    “你是谁?”很白痴的问题,可是我真的很想知道。

    “我以为你不会感兴趣。”他垂下眼睑,以俯视的姿态,饶有兴趣的看着我。

    “你不捉我来,我就对你没兴趣。”都关系到我的身家性命了,我能不感兴趣么?

    “似乎是你希望我那样对你。”他一边笑着,一边单手将我双手固定于头前,上身悬空压制着我。

    没错,是我引你来的,可是我压根儿没想到是这种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