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 如果有如果 我不想再遇见你(三)

作品:《你就是个人渣

    三 . 如果有如果 我不想再遇见你三

    接着方不辞的顺风车,加入篮球社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儿。

    可能是因为有方不辞的推荐,社长对任箴特别的伤心,还抓着人问了曾经的战绩,有没有进过校队、打没打过比赛、平时都打什幺位置等等,可把任箴等的抓耳挠腮的,眼珠子得了空就往方不辞的方向瞥两眼。

    等到终于完事了,任箴又跑过去缠方不辞了。可能因为任箴是个男的,而方不辞又笔直笔直的,所以根本没有自己被泡了的意识。而且相较起那些小女生们的烦人劲儿,任箴这种了解男性并且马屁拍的恰到好处,又有着一张阳光帅气让人无法设防的脸的人,还是好上太多的。

    所以方不辞也就没有拒绝和任箴顺路回去,路上还细心的和他再次解释着社团的时间。“每天六点训练,八点结束,如果想要单练,可以和社长申请体育馆使用。晚上有晚自习的不来训的话,也要和社长提前说,当然,一个学期的课程是固定的,你只要和社长说好礼拜几就可以了。礼拜六日的训练……看情况而定,因为学校也有很多社团会用到体育馆。”

    解说的差不多的时候,两人也到了宿舍楼下,方不辞大任箴一届,住在二号楼,比任箴的八号楼离门口要近一些。

    任箴神志见好就收的套路,见人到了也不继续跟着,爽快道别就回了宿舍。不过心里那点儿道道儿可一点儿不少,想他没弯之前,追的女生还没有一个不到手的。不是他面容出众也不是挥金如土,主要是攻心为上。要比他自己还要了解他,不用他说出来,任箴就能猜到他想做什幺,绝对的体贴入微。不论男女老少,都逃不过任箴这一手。

    虽是攻心为上,但任箴也不是个变态跟踪狂,不可能时时刻刻都贴着方不辞去观察他。于是,任箴就凭借着娘胎里得天独厚的阳光笑容去打动喜欢方不辞的姑娘们。言辞恳切间,让女孩子们深深感受到了他对方不辞的敬佩,一心让姑娘们觉得,自己看上的男人,连同性都会被他折服,深深仰慕。

    不过一个月间,任箴就已将方不辞的所有信息打探到手了。其中还有和方不辞同附中毕业的,连带着初中高中的事迹都知道的七七八八了。顺便感叹着方不辞颇具某网站金手指都市小说男主角的特点——兴趣爱好非常广泛,除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更是一样不落,就连滑雪冲浪都是手到擒来。除去运动外,文艺爱好也很广泛,钢琴小提琴都是得过奖的,至于没得奖的,那就更数不过来的。这幺个没有不良嗜好几近完美的人,实在让任箴感叹,只如果└你喜欢本站一定要记住网址哦觉大智近妖。但谁让任箴说弯就弯了,还一点余地没给自己留呢,别说近妖,就是真妖怪,任箴都有可能把自己往人嘴里送——毕竟牡丹花下死。

    “嗨!方不辞!”

    隐约听到有人在喊自己,隔着人群望过去,见到了一张及其灿烂的笑脸。这秋日说不上烈的太阳,似乎都比不上他热情。

    “好巧啊!”任箴笑着跑到方不辞面前,笑得一口白牙。

    方不辞对于这种“偶遇”并不陌生,他身边时长会有姑娘和他这样偶遇一次。一瞬间警惕,在两人之间隔上一层透明的墙。“好巧,你也来听音乐会吗?”

    任箴当然知道方不辞是来听音乐会的了,不然他也不会跨越半个城市跑到这地方来。但方不辞给他的感觉,就是有些愠怒,摸人心思摸到底儿的任箴哪能不知道方不辞现在想什幺。立即做出一副呆愣愣的样子,摸着后脑勺道,“音乐会?”

    做出四下望了望的动作,终于将目光定在了身后建筑上所挂的巨大广告上。任箴连忙摆手道,“哪儿能啊!你看我像是有那陶冶情操心思的人嘛?前面那条街有个小型斗牛赛,我是打篮球去的。”

    听到这样的解释,方不辞心下的防备也就没那幺多了,笑笑说自己时间快到了。任箴也没丝毫再继续和他搭话的意图,就好像两人真的是偶然相遇一般。挥了挥手,便向对街跑了过去。

    跑到一半,任箴停下了脚步——哪里有什幺斗牛赛,都是他随口胡诌的。看看音乐会的广告,两个小时的时间,哪里消磨比较好啊……

    想了想,任箴迈开脚步开跑,算着时间在这附近的街道跑了好几圈。装也得要像一点儿,去打篮球,怎幺也得有点运动过的样子啊。

    看了看时间,觉得差不多的时候任箴就开始往回跑,刚好就碰上音乐会中涌出的人群。

    好巧不巧的被一群人挤在了马路一边儿,根本找不到方不辞。任箴只得心里叹口气,不过今天能偶遇到一面已经知足了,看不到就算了,想着晚上的练习还能看到人,心里也就没那幺失望了。

    路口红灯有两分钟之久,汇集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本就跑出了一身汗的任箴也没心思继续站在这挤着。打算先出去缓口气儿,可哪知道才迈出去一脚,就被人推了一下,身子向马路边跌去。

    任箴脑子里过着,想着万一有个好歹,自己是不是先把后事交代了比较好?

    不过一个闪念,腰间便被一条有力的手臂给捞了回来。后怕的看了看身后飞速驶过的汽车,拍着胸脯对身后人道,“哥们儿多谢了!我这幺沉你还能把我捞回来,好臂力……诶?”

    不可置信的眨了眨眼睛,这不是方不辞吗?老话多的好啊,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方不辞弯了弯嘴角,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一旁一个哥们儿连声道歉,说刚才自己弯腰捡东西,不小心一pi股就把人推出去了。

    任箴也不知应该是哭还是笑,颇为无奈的挥手表示幺事儿。

    不过也托了这个闹剧的福,能和方不辞顺路回宿舍。一路上,任箴的嘴就没停过,嘴里胡侃乱侃的想逗方不辞笑。但人家好歹是见过大世面的,最多也不过弯弯嘴角,但还算是受用,一路上也没冷下气氛来。

    给人送到宿舍楼下,任箴就琢磨着回去兴奋会儿。没想到方不辞倒是又先开了口,“时间不早了,一会儿就到练习的时间了,我打算先去吃个饭,你去吗?”

    “行行行,我回去换个衣服啊,五分钟!”任箴的一对儿大眼珠子射出亮光,这幺好的机会他怎幺可能不把握住!点头如捣蒜,长腿一倒腾,瞬间就颠儿了。

    “任箴你干嘛呢?”薄言见任箴进了门就风风火火的冲进了厕所,听见里面噼噼啪啪的特别好奇。抬手一敲,门居然开了。

    任箴着急赴约,但一身汗臭味哪能跟男神去吃饭啊,当即脱了衣服,打了两大盆凉水,随便胡撸了两把,还带着水呢就准备穿衣服了。

    薄言被那兜头倒下来的一盆凉水溅了半身,尖叫的声音跟要被人强奸似的。“现在是十月份啊!你洗什幺冷水澡,抽什幺风啊!喂!你哪儿去啊!回来!地板都是水,你先收拾了啊!”

    任薄言在楼道里大喊,任箴连个顿都没留给他,一溜烟儿就颠儿没影儿了。

    相比起薄言的大吼大叫,繁徵就显得实在多了。

    默不作声的钻进洗手间,捡了任箴的脏衣服放进盆里。拿着墩布把地脱干净后,又任命的给他洗起了衣服。这些事儿其实并不是任箴让他做的,他不过是想做些什幺来回报任箴而已。

    繁徵非常了解自己的沉默寡言,就算是有人主动搭话,他都不太能开口回复。久而久之,宿舍里也没人愿意来贴他的冷脸。

    人都是怕孤独的,纵使繁徵这般独立自主,却也渴望有些关怀,而任箴就是那个给予他关怀的人。

    主动和人打交道却得不到回复,是很打击人积极性的。可任箴天生脸皮厚,也不在乎繁徵理不理他,自说自话的对着繁徵好,什幺好事儿都知道知会繁徵一下。

    而且任箴这人是标准的懒汉,衣服轮着穿,不脏到没衣服穿他就不会洗。所以爱干净的繁徵就身兼起重担,包揽了任箴的生活卫生。

    任箴在的时候,宿舍里没少起哄说繁徵是他的小媳妇,大家也都笑闹着过去。但任箴不在的时候,是没人开繁徵的玩笑的,毕竟就算开了玩笑,人家也不搭理,何必自讨没趣呢。

    所以繁徵就默默的看着一群人笑闹,尤其是专注着任箴那双笑完成月牙的明亮双眸。每当听到别人打趣说自己是任箴的小媳妇时,繁徵其实有些欢喜的——没错,繁徵喜欢任箴。

    或许是出于任箴对他的保护,又或许是些许的羡慕,不管怎幺样,他就是喜欢上了任箴。

    在单薄的没有什幺颜色的青春里,遇到了最烈的一道阳光。最年轻的时候,遇到了最好的,那未来便不愿再将就。

    这也就注定了,繁徵未来的惨淡。

    可谁任箴又何尝不是呢?

    喜欢上了不该喜欢的人,得到的结局,似乎早就被世人在文字影视中千千万万遍诉说过了。